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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所加强财务资金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文章来源: | 作者:xiexiaohui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3-12-11 | 【 字体:    

          

加强财务资金管理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中国水稻研究所   周晓震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 和农业部党组《实施意见》的要求,所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贯彻,并制订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在深入贯彻学习中,进一步认识到,财务资金的规范管理与使用,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实施意见》的重要措施之一。特别是当前,农业科研步入了历史上较好时期,条件建设得到很大改善,科研项目大幅度增加,科研经费快速增长,研究所资金规模快速提升对各科研院所的财务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挑战。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我所积极创新思路,坚持依法理财,着力推进预算执行,严格防范与控制风险,财务资金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较好。

一、以健全的会计组织为保障,注重规范财务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相对独立的工作机构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财会队伍是科研单位规范会计工作的基础,是加强财务资金管理的重要组织保障,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抓手。结合科研事业发展的实际,我所在行政职能部门内设立了计划财务处,统一负责全所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所内按岗位需求配备了专职财会人员,现有高级会计师两名,会计师三名,上岗的财会人员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全所实行财务集中管理方式,即研究所本级及下属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均由所财务部门统一核算与管理,从而有效提高了全所资金运行透明度,加快了财务信息的传递与交流,强化了财务的监督管理职能。

二、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预算管理是科研单位财务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近年来,国家部门预算制度强化了预算约束和控制作用,提高了预算的透明度,也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单位内部管理行为。根据国家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与原则,结合单位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我所每一年度都会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算内容,编制研究所的内部责任预算,并提交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下发执行。通过内部责任预算以及专项资金预算将预算管理责任和目标落实到所内各个部门、各个项目负责人甚至各个岗位上,形成有效的责任层级传递机制,实行预算动态管理与过程控制,从而提高了预算管理的有效性以及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切实推进财务工作有序运行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部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为尽快适应财政管理改革带来的变化,调整原有管理和使用资金的思维方式,我所及时组织所领导、部门负责人和课题组长认真学习有关资金管理的政策精神,通过转发文件、所内网站公告等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广泛宣传,并以此为推动力,积极培育职工依法理财意识。

同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研究所自身发展的需要,我所十分重视财务资金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先后制订或修订了《中国水稻研究所财务管理办法》、《中国水稻研究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中国水稻研究所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国水稻研究所财务管理若干规定》、《中国水稻研究所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单位内部财务规章,并按照建设项目管理以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工程建设以及货物采购的招投标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固定资产购买、登记、管理以及处置程序。例如:我所财务管理办法规定“与业务单位发生经济业务往来,单项标的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应向计财处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 ;还例如“开展科研合作应遵照我所科技合同管理办法签订合同,在执行项目预算的前提下,外拨同一合作单位年累计经费5000元-20000元,由科研处审核批准;20000-50000元经科研处审核后由分管所长批准;50000元以上的还应由所长批准。”。

这些制度的建立与有效执行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我所的财务资金管理在比较规范、科学的制度框架内有序运行。因此,在研究所财务资金管理方面,基本做到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四、以内控机制构建为重点,积极防范财务风险

(一)资金管理实行授权批准,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

授权批准与集体决策是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按照重要性原则,规定重要的或一定金额以上的经济事项(如预算编制、重大项目申请和执行、重要资产处置、财会人员聘用以及对外投资等事项)都必须经所长办公会议集体决策执行对于各类费用起点金额以下的经济事项则实行授权范围内逐级审批制度。例如: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各类费用报销、工作借款以及内部转帐等资金结算业务均应有经办人签字确认,在各自批准权限内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或所领导逐级审核批准。” 

(二)明确岗位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

近年来,我所积极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制订了财务资产管理等岗位分工的详细职责, 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原则, 分设了会计、稽核、出纳岗位,建立了财务印章、单位负责人印章、支票簿分别保管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或债权债务收付业务等。做到银行存款和现金账日清月结,并指定专职会计人员对每月末的银行存款对帐单进行账单核对以及定期不定期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帐库核实。

五、以审计监察制度为保障,建立财务监督综合体系

我所十分重视财务监督综合体系的建立,并在综合处设有专职审计员。要求所财务处和专职审计人员对下属独立核算部门进行定期(经济责任审计)、不定期审计。以便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促进财务资金管理的规范、透明与高效。近年来,已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与上级主管部门审计为监督主体,借助社会审计力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的财务监督综合体系。如不定期接受政府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综合审计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对单个项目或专门事项的社会审计以及日常对单位资金使用规范性、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内部审计。

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财务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几年来,国家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显著加大,科研院所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的数量与资金规模快速提升,自身面向市场创收能力也逐渐增强。同时,随着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尤其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科研单位财务管理内涵进一步丰富,财务工作量急剧增大,对其财务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挑战。面对新形势,我所还应进一步加强财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财会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财务资金的管理方式。尤其要在注重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各类财政资金政策,注重提高财务管理与业务工作结合度,注重培养科研人员预算意识上化大力气抓实抓好,真正使财务工作既能服务好科研工作,又能履行好监督职责。

(二)预算管理面临一些现实困难

当前,国家对预算编制大多有刚性规定,而且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型项目的预算编制规定也往往是大同小异。但事实上不同项目在预算支出结构以及进度计划等方面对预算资金的真实需求却往往千差万别。目前,财政预算批复以及用款资金下达至基层单位的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5月份左右,而农业研究又具有很强的季节性,且现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国库资金不能归垫或归垫申请程序极其烦琐,预算单位实际很难先行垫付资金开展项目研究,预算执行时间大大缩短。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基层科研单位真正完全规范实行预算管理面临一些现实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