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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发挥制度在惩防体系中的保证作用

文章来源: | 作者:xiexiaohui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3-12-11 | 【 字体: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发挥制度在惩防体系中的保证作用

 

特产研究所    袁振中

 

加强制度建设,是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标本兼治、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根本途径。在制度建设中,不仅要讲原则性,还要讲可操作性;不仅要注重约束性,还要注重规范性;不仅要抓好制度规定,还要抓好制度落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我们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院党组、所党委、纪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实施纲要》,按照纲要的要求,不断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逐步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保证作用,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制度体系,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推动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指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各级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自觉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我们党成立八十多年、执政五十多年来,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党中央通过科学总结反腐倡廉的工作经验,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重大决策,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其目的就是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防体系。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的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制度在惩防体系中的作用

制度具有很强的强制性和约束力。所谓制度,是指在一个社会组织或团体中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并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制度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针对一个部门某项具体工作管理制定,一经颁布,有关人员必须遵守,若有违反,则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行政处罚以至刑事处罚。

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确定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实施纲要》提出的要求,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从三者关系来看,制度在惩防体系建设中占主导地位,制度建设贯穿于教育、监督之中,不仅教育和监督本身要靠制度来规范,而且教育、监督的实施也要用制度来保证,使教育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监督能够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度建设寓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个环节,预防腐败离不开制度,惩治腐败同样要靠制度。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是逐步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要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稳步推进并逐步取得新成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反腐倡廉的稳定和长效机制才是根本途经。只有通过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制度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中的整体功能。紧紧抓住制度这个带有根本性、长远性的工作不放松,也就抓住了惩防体系建设的关键。

我们党历来重视各项制度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就强调要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的党内各项制度建设,同时第一次把党的制度科学地概括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生活制度等四项制度。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我们党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党内各项制度得到不同程度的健全和完善。近年来,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这其中制度建设在防范和克服腐败现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开展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以来,全所广大党员干部从全所大局的战略高度,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不断加快推进制度建设的工作进程。在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上,以人、财、权的制度建设带动其他各项制度的全面建设,即有新的定位,又有新的目标要求,并在新的起点上,紧密结合我所特产事业发展实际,提高质量、创新发展,建设具有本所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以制度建设为核心,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制度建设要注重发挥制度的整体功效,着力构建科学的制度体系。在一定意义上讲,制度建设所追求的已经不是某一项制度的创新,而是更多地放在加强制度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结合,形成良性机制上。作为一个整体,各项制度之间要协调一致,同时,制度建设关键是要管用、可行,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针对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制度。在制度建设上,要与时俱进,推动制度建设随着工作形势的发展而发展,符合新形势和新情况的要求,使制度成为预防和限制违纪违法现象的防护堤。良好的制度能够有效地抑制和消除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是高效、有序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如果制度本身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存在漏洞,就会给违纪违法行为以可乘之机。因此,制度的与时俱进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建设是根本。腐败就是对公共权力的滥用,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治理腐败最根本的措施就是对权力运用设置规则。因此,制度建设要逐步建立健全从决策到执行到监督的一整套程序和规定。要围绕人权、财权和事权,深化干部人事、财政管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形成用制度选人用人,用制度管钱管事,用制度规范权力行为。要围绕重点,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运行明确行为规范和制约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约束就延伸到哪里,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从根本上保证干部廉洁从政。近几年来,我们所党委始终把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为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所内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先后制定和完善了《特产所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特产所财务管理办法》、《特产所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特产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特产研究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细则》、《中共中国农科院特产研究所第十届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规定》、《中共中国农科院特产研究所第十届委员会议事规定》、《特产所纪委工作职责》、《特产所纪委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在惩防体系建设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四、制度反腐,重在落实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在制度建设中,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是基础、是前提。实现制度反腐,除了建立起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不需腐败的保障机制和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外,最重要的是按“求真务实”的精神,将规章制度抓好抓实,付诸实践并取得实效。胡锦涛总书记说过:“我们一定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对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严厉查处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努力使法规制度成为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有了好的规章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或者执行和落实不力,都会使各项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所以,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只是制度建设有了好的开端,执行和落实好制度才是真正的、本质的制度建设。过去许多好的规章制度之所以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执行不力。要落实各项反腐倡廉规章制度,确保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从政行为,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约束就延伸到哪里,必须把反腐倡廉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作为大事来抓,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地用制度和法律规范权力的运行和从政行为。要强化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增强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严格执行制度,做到不越雷池一步,彻底杜绝因人废制、因事废制现象的发生。要加大制度建设的强制性和推动力,做到令行禁止。

制度要严谨、可行,一旦出台,就要强制执行,形成氛围。近几年来,我们在执行制度上,一是在维护制度的权威性的同时,加大对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教育形式和手段,把坚决执行党内规章制度的理念渗透到每一位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之中,形成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制度的良好风气。二是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工作的责任制,坚持领导带头,构建富有成效的领导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到人、考核到位,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多方联动、党政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和严格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三是围绕落实制度,制定可操作、针对性强的考核制度,切实形成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内在机制。

五、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对反腐倡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制度有效贯彻实施。监督检查也要有制度保证,为了配合反腐倡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全面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特产研究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细则》,在抓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等方式,保证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所党委、纪委和其它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大对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做到一切从政行为都必须依制度进行,对制度不落实、不执行、违反规定、破坏制度、触犯纪律或法律的行为,做到严肃查处和追究,真正使党内规章制度成为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