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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单位廉政建设的几点思考

文章来源: | 作者:xiexiaohui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3-12-11 | 【 字体:    

 

 

关于科研单位廉政建设的几点思考

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管理局  袁学志 李滋睿

 

一、科研单位需要加强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多年来,党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的党的建设系统工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近日,全球知名的反腐败机构、总部设在柏林的“透明国际”组织(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TI)公布了2006年度清廉指数排行榜。中国大陆取得了长足进步,从去年排名第78大幅跃进到第70名。但也应清醒地看到,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形势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党所处的执政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新形势、新阶段、新任务,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任重而道远。有些地方和部门、干部及公职人员违反纪律的问题比较严重,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等。为此,必须坚定不移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须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公民的思想道德教育,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必须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法制化水平;必须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各种形式的监督体系,推行“阳光政务”;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我们党经受住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把党建设成为始终带领全国人民团结奋进的坚强领导核心。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水平是一个国家在全球化条件下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领域有否竞争力的重要标志。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强力推进,科研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应为研究所的改革、发展与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为科研工作营造一个宽松和谐、廉洁高效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建设创新型研究所、和谐研究所保驾护航。近年来,大多科研单位已摆脱“深墙大院”的篱笆,一些单位也不再是“居家过日子”了,随着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科技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科技经费的大幅度增加,科技与经济的深度结合与往来,使科研单位的知名度、开放度、活跃度大为增强,一些科研单位、一些科研名流甚至成为时代的“弄潮儿”、“香饽饽”、“大腕”。为此,对科研单位包括廉政监管在内的科学规范管理已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我们必须围绕科研单位的中心工作,把握好新时期科研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点与线”,按照建立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与和谐农业科研院所的新要求,从关心和爱护员工的政治安全与社会生活平安出发,与时俱进地抓好廉政建设与纪检监察工作。

二、科研单位易出现不廉之表现形式

近些年来,受整个社会大环境影响,我国的科技界也有腐败与不廉问题。由于科技界的腐败与不廉有比较特殊的背景,相对不像工业、交通等产业部门明显,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欺骗性与不确定性,当然也具有较强的破坏性和不良后果。

一是在体制变革过程中的不廉。最近几年,改革之风吹遍了科研单位,部分科研单位首先要拿分配制度开刀,大多提倡的是拉大收入差距,对于所谓的学术带头人实行高额年薪制。这本无可厚非,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难于从学术水平上认定人才,结果人才选拔变成了“以钱论英雄”,谁掌握的经费多,谁就当这个带头人。你有100万经费,你年薪可拿10万,你有200万经费,可以拿15万。再加上课题提成,几年下来就是个小富翁,车子有了、房子有了,一切都有了,个别项目争取到手之日也就是名利双收之时。由于这种诱惑与过度性竞争弊端,某种程度上也逼迫科技人员经常与掌握钱的上级主管部门拉关系,套近乎,找进钱门路。极个别“腕级”人物通过关系弄到的项目与经费,将大部分内容或任务转包给他人,自己坐收渔利,俨然像个二地主。

二是科研项目评审与经费分配上的不廉。科研项目评审时,往往是千方百计找自己熟悉的人,推荐所谓“观点一致”的同行,找不爱挑刺儿的,找好说话的专家、学者甚至院士。有人戏言,“你项目申报书写得好,不如私下关系拉得好”、“择优委托变成了择(朋)友委托”。这样一来,项目评审结果的“打包”、“平衡”现象难于避免,有水平项目与关系项目并存也成为必然。

三是项目经费实际开支的不廉。主要表现是不规范、难规范。由于制度设计与改革的不配套性,加之道德规范乏力,科研经费使用上往往会出现不廉情况。有人估算,在现行体制下,一般科研经费真正用于科学研究上的能够达到60%就不错了。社会上把个别专家不叫“专家”而称为“老板”;课题负责制变味为经费开支个人说了算,超额度提成、请客送礼等“公关”成本课题列支已不是什么新闻,有的开支小到家用卫生纸都可课题报销等等。

四是多头申报科技项目,学术风气浮躁。目前学术界的造假与浮躁已成公害,从项目申请到成果形成的诸环节都可能产生,是科技界特有的不廉行为。有的申报科研项目时夸大其词,本来数万元可以完成的项目,硬要数十万甚至更多。同样内容或者稍加改头换面的项目,重复多次申请,这样一来,做一件事,可以把同样实验结果向多个主管部门递交项目验收报告,一石多鸟。项目实施时,为了节约成本,偷懒或造假,本来应重复的实验就不做了,甚至编造数据。成果鉴定时,有的查新报告限制词过多、限制面过窄,动辄“国际首创”,定性评价时爱于情面,不适当地拔高为“国际领先”。成果宣传时,不适度的夸张,片面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

五是科技论文发表中的一些潜规则。科技刊物的繁荣对于活跃科研学术氛围本应是一件好事。但总体感觉是科技刊物精品较少,且大多是补贴甚至自负盈亏办刊。一些科技刊物为求生存,普遍争取升格,普遍采取登稿交钱的办法。有的不管什么水平的文章,只要付钱(或赞助),就可刊登,而其中不乏学术垃圾。更有甚者,一些科研单位每年可以给某个杂志多少钱,而杂志则要每年给发多少篇稿子作为回报。因为这个杂志是相关机构认定的某某级别的核心刊物,在该刊上发表了论文(文章)之后,按照研究单位通行的惯例,就等于有了学术成果,可以进入特定的科研成果统计数据,进而可以用来作为晋升职称等方面的依据。有的论文不做实验室的研究工作,也不做认真地调查研究,只是敲敲计算机,东抄抄,西摘摘就完成了。另外,有的论文的署名者,既不是该成果的研究者,也不是该论文的撰写者,只能定义为“关系者”。

三、科研单位不廉不正之风的成因

科研单位不廉不正之风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科技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不高

总的来说,科研单位干部、职工的素质还是比较好的,这支队伍为本单位的科研生产、后勤保障及管理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少数人由于平时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加强自身的思想修养,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只重视“专”,不重视“红”,当一些贪图享受、灯红酒绿等腐败思潮袭来时,缺乏抵抗力与免疫力,被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利己主义等腐朽思想迷惑,一门心思朝钱眼里钻,金钱至上成为这些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最终追求。

(二)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袭

我国进入市场经济时代,科研单位不再是世外桃源,而是与社会融为一体,由于目前社会上有些风气不正,有些事通过正常渠道难以办成,而采取所谓灵活的不正当手段却能事半功倍。在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下,导致科研单位少数干部、职工利用钱物铺路,联络感情。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只要能把事办成,就不择手段地用公款请客、送礼,甚至行贿,继而达到投桃报李的目的。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从量变到质变,逐渐走上不廉或腐败的道路。

(三)单位内部管理不到位

目前,科研单位实行定员定编,各部门相对独立,一人多岗,忙于业务,干部、职工相互间缺乏监督与制约,或是制度、规章监督的力度、深度不够,工作不细,造成内部管理抓而不实,特别是重点部门的漏洞和缝隙比较多,即使有一些规定,监管也没有完全落到实处,有的甚至形同虚设,使少数心术不正之人有空可钻,等到问题败露时,已造成了难已挽回的损失。

(四)专门监督不力,宏观综合制度设计的欠缺

基层科研单位目前的现状是纪检监察工作大多没有单独的机构,大多人手紧张,难于充分、正确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深入不下去,没有发挥监督应有的作用,工作上要么是抓不到重点,要么是避重就轻,该追究的没有追究,从而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弱化了对不廉者的诫勉与批评,对腐败行为的抑制和惩治。

此外,在制度设计的整体推进方面,由于纪检监察、审计、科技、财政等以条条为主的制度(规定)设计本身的缺陷和改革发展过程中变化了的新情况不断出现等主客观原因,难免出现一些政策缺位、规定过时、相互脱节、可操作性较差等问题。需要系统思维,顶层设计,整体推进,规范操作。

四、加强科研单位廉政文化建设之浅见

加强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制度与政策层面、法规与法律层面和廉政文化创新层面全方位坚持长期不懈地努力。和谐社会呼唤廉洁政风、学风及其清洁土壤,本文拟就廉政文化建设谈点浅见。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科研和学术上的不廉不正之风,古今中外概莫能免。从不廉政文化的深层次原因分析,我国处在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不正之风必然侵蚀到学术研究这方“净土”,上层建筑毕竟有不同于经济基础的规律。科研单位不廉文化的劣根性主要表现在:学术道德教育贫乏;学术民主空气淡薄;学术道德规范与法治缺失;政策导向有所偏差。因此,应该针对以上四点寻求对策。
    (一)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教育

近年来,学风和学术道德教育严重削弱,人们普遍有“世风日下”的感叹,尤其在“文革”浩劫之后,过去几千年中国历来学术道德中的优良传统破坏无遗,而西方学术道德中的优秀成分又没有被很好吸收进来,反而吸进了一些糟粕。然而应当相信多少沾染一些不良学风的人尤其是青年一代,多数还是由于不明事理和受教化不够。只要我们注意学风与学术道德教育,并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通过长期潜移默化自然会培养出一大批新的优良学术风尚者。
    (二)弘扬学术民主之风

真金不怕火炼,真理愈辩愈明。发扬学术民主是去伪存真的有力武器。目前,学术界有的埋头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有的确有“学阀”、“学霸”之嫌,有的甚至成为学术界的败类。近年一些学术丑闻,不是在国内、而是在国外先披露出来才返回国内曝光,很值得我们深思。在缺乏民主的氛围中,一些科研与学术活动中的科学审查与学术评议流于形式,个别异化成为少数人的评功摆好。为了扭转这种局面,今后应当在科技活动中将指出有关材料中的错误、特别是学风不正之处,作为评审者的一项硬性要求,培养学术自由、百家争鸣、畅所欲言的良好科研学风。
    (三)建立学术道德规范

我国虽尚无一部学术道德法,但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论述可以作为公民的基本规范,《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可以作为科技工作者的参考规范。最近欣闻某高校的学生自发倡议学风自律,表现出青年一代可贵的品质。看来,有必要在各种学术机构和各类教学、科研单位中都建立适合自身的学术道德规范文本,以此作为对有关人员的管理与考核的标准。科技部第11号部令《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需要下大力气认认真真地狠抓落实,对严重违规者不可姑息护短,一经核实要依“法”处置。
    (四)调整政策导向

不廉不正之风所以在学术界滋生,很大程度上起因于自上而下的政策导向失衡。例如:功利主义、形式主义、文牍主义盛行,客观上迫使与诱导单位与个人拔高成绩、掩饰问题、提出浮夸的指标。过分强调竞争,不讲和谐,在竞争中对不讲原则、损人利己的行为控制不力。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利益。过于频繁的考评、雪片般的报表、不适当的量化指标等简单考核方法与管理模式,不利于科学研究的可持续发展与学术风气的根本好转。有必要加强科研廉政文化政策研究,调整政策导向,进行“综合治理”,推动我国科技事业的持续繁荣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