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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贯彻落实2015年 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

      为贯彻落实第八届中央纪委第次全会和国务院第次廉政作会议精神,按照《农业部贯彻落实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和中国农业科学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对落实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提出以下分工意见(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按各自职责承担相应的任务)。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强化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各级领导部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抵个有之”,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部院党组的作部署决不允许各自为政、自行其是、另搞套,也不得听而不闻、视而不见。(直属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局、人事局、各单位党组织)

2.坚决风肃纪,使党的纪律和规矩成为带电的高线,让纪律和规矩真发挥作用。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人事局、财务局)

3.加强财务管理、科研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制度规定,加快推进财政经费信息化管理,切实加大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我院跨越式发展和科技创新工程廉洁、高效实施。(财务局、科技局、成果转化局、纪检组监察局)

二、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4.研究制定《中共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细则立完善责任落实、检查考核、倒查追责制度。(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

5.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机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对党风廉政建设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班子成员也要“一岗双责”,既要抓分管工作又要抓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直属机关党委、各单位党组织)

6.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轮训,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直属机关党委、各单位党组织)

7.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各单位按季度向院纪检组监察局报送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根据农业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责任落实。(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

8.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对不履行第一责任人监管职责,导致系统性问题集中、频繁出现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长期纪律涣散、风气不正,败坏了农科院形象的,要严肃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

9.参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工作力量,做到各单位有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使每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人事局、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各单位党组织)

10.纪检监察干部要率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强化执纪者带头遵守纪律、带头接受监督意识,带头纠正“四风”,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表率;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磨砺党性心性,坚守责任担当;严明办案纪律,增强保密意识,严格依纪依规办事,坚决防止“灯下黑”。(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11.认真落实《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扎实推进院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局、财务局)

1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上而下签订责任书。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纪检组监察局、人事局)

13.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健全完善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需向驻农业部纪检组监察局和农业部直属机关纪委报告。(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各单位党组织)

14.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探索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和办法。(纪检组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

四、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

15.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开展“庸懒散木推”专项整治行动,积极落实整改,强化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和为官不为行为。(院办、人事局、直属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

16.全面推行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坚持机关干部常态化下基层调研、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青年干部基层实践锻炼等制度。(人事局、院办、直属机关党委、各单位党组织)

17.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选树服务品牌。(直属机关党委、各单位党组织)

18.建立日常谈话提醒制度,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抓住出国(境)、出差、项目审批、资金安排、干部选拔、招投标等节点,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对倾向性问题督促整改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纪检组监察局、人事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

19.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引导职工群众参与监督。(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

20.强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执纪监督,加大公开曝光力度。(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

五、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21.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有案必查、有腐必反。重点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检查贪污贿赂、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侵吞国资、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科研领域以及职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

22.重点围绕科研经费支出、重大项目投资、干部选拔任用、招标采购等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和环节,有的放矢,纠建并举,切实加强管理监督。(纪检组监察局、各有关部门)

23.全面实施科研经费监管两项工程,一是全面推进科研经费信息公开,即阳光工程;二是深入开展科研经费专项整治活动,即防火墙工程。在大力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违规违纪行为检查查处的同时,加强监管机制研究,改进制度措施。(纪检组监察局、财务局、科技局、成果转化局、人事局、直属机关党委)

24.加强对院属单位的规范管理,督促各单位对主管或挂靠社团的监管,规范退(离)休干部到中介组织任职行为。(人事局、财务局、纪检组监察局)

25.各单位要针对新形势新特点,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制定预防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纪检组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

26.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各级党组织对纪律检查工作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科研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人事局、财务局、科技局、成果转化局、各单位党组织)

27.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的违纪案件和腐败案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各单位党组织)

28.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充分运用查办的典型案件强化警示教育,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各单位党组织)

六、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教育

29.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人事局、直属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局)

30.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三严三实活动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局、纪检组监察局)

31.强化巡视监督,改进巡视工作的组织方式,以科研经费专项整治为重点开展专项巡视。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发现问题,不断提高巡视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纪检组监察局、人事局、直属机关党委)

32.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强化组织监督。(人事局、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

33.加强廉政宣传工作开展家庭助廉行动,参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强党风政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直属机关党委、院办、人事局、纪检组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

34.强化审计监督,加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特别要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的审计,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追踪。(财务局、人事局、纪检组监察局)

35.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作出表率,又要切实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严格执行《关于严禁中国农业科学院工作人员收受礼金礼品的实施细则》。(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人事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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