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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贯彻落实2016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

为贯彻落实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农业部和中国农业科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对落实2016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提出以下分工意见(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按各自职责承担相应的任务)。
一、尊崇党章,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加强党章党规学习,深化纪律教育。在院系统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纳入各单位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以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坚持集中学习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知识竞赛等,丰富教育形式,提升学习效果。(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2.强化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着力解决党员意识弱化、宗旨意识淡薄、规矩意识不强,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守规矩、不起作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严格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级领导部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抵个有之”,坚决做到“五个必须”。要把政治纪律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部、院党组的作部署决不允许各自为政、自行其是、另搞套,也不得听而不闻、视而不见。(直属机关党委、监察局、人事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3.加强正面典型宣传,用优秀党员干部、科学家的光辉事迹,教育感召广大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纪律观念、加强道德修养、提升创新能力,打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直属机关党委、各单位党组织)
4.坚持以案为鉴,拍摄警示教育片,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编发案例汇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纪律敬畏感、规矩存在感。(监察局、油料研究所党委纪委)
5.风肃纪,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农业部党组各项工作部署在我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人事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二、强化监督,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6.认真落实《中共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中共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单位实际,细化责任区域和责任范围,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防止出现责任虚置、责任不清的现象。各级党委、纪委要对照责任清单,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检查考核、倒查追责制度。(直属机关党委、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7.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对党风廉政建设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要强化“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真下功夫、真想办法、真抓落实,以实际行动为全面从严治党履职尽责。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直属机关党委,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8.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坚持各单位按季度向院纪检组监察局报送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把集体约谈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形式,坚持问题导向、见人见事,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进行跟踪回访和监督检查。(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9.强化“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以严格问责倒逼各项任务落实。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持续释放严肃执纪的强烈信号。对不履行第一责任人监管职责,导致系统性问题集中、频繁出现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长期纪律涣散、风气不正,败坏了单位形象的,要严肃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三、全面开展“两项工程,加大科研经费专项治理力度
10.坚持“巡视牵头、审计先行、监察跟进”的组合拳模式,持续深入开展好科研经费专项整治行动。在大力加强科研经费违规违纪行为监督查处的同时,加强监管机制研究,改进制度措施。(巡视组、监察局、财务局、科技局、成果转化局、人事局、直属机关党委,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11.全面推进科研经费信息公开“阳光工程”。严肃认真、不折不扣执行《中国农业科学院科研经费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对未按照要求和标准实施信息公开的单位和有关领导予以问责。加快科研经费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条件的单位立即实行,还不具备条件的个别单位尽快同财务部门联系,院所合力,共同分担,及早到位,确保6月底前完成科研经费过程信息实时公开,实现全年公开、全面公开,接受职工查询、查问、监督,确保科研人员知情权。(监察局、财务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加快试剂耗材采购平台建设,确保6月底前实现试剂耗材采购网络实施和推广,保证科研物资规范、高效、便捷、安全采购。(监察局、上海兽医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12.全面推行财务助理制度。加强对全院财务助理在预算申报、经费报销、项目验收和决算方面的培训指导,提高专业化水平。普遍实行财务监管软件办法,提升财务监管水平和风险预警能力。(财务局、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13.构筑科研经费“防火墙工程”。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和工作程序,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规范党委会、所务会、职代会、学术委员会制度,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广泛听取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有效,杜绝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方面违规违纪行为。(直属机关党委、院办公室、科技局、监察局、人事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四、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
14.巩固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配套措施落实,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和不严不实问题。继续开展“庸懒散木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工作纪律,防止消极不作为。(直属机关党委、院办、人事局、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15.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农业系统三种精神,大兴敢于担当之风,求真务实之风,狠抓落实之风,清正廉洁之风。(直属机关党委、院办、人事局、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16.强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执纪监督,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密切注意不正之风新动向、新表现,从重处理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17.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禁止公车私用,防范廉政风险。根据《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院公务用车改革和管理办法,强化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发生。(后勤服务中心、院办公室、财务局、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18.开展办公用房整改回头看,确保每个单位、每位领导干部严格按照中央规定的标准整改到位。(院办公室、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19.全面推行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坚持机关干部常态化下基层调研、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青年干部基层实践锻炼等制度。(人事局、院办、直属机关党委,各单位党组织)
20.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选树服务品牌。(直属机关党委、各单位党组织)
五、运用“四种形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21.围绕“四种形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细化“四种形态”要求,明确监督执纪标准,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灵活和综合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对违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进行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长效化。(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各单位纪检组织)
22.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紧盯“三个时间节点”,把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人作为重中之重。把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六种现象作为查处重点,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及时分类处置,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各单位纪检组织)
23.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各级党组织对纪律检查工作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科研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人事局、财务局、科技局、成果转化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六、标本兼治,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24.认真落实《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扎实推进院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监察局、各有关部门)
25.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上而下签订责任书。责任书要结合各单位实际,结合责任人所在部门和岗位特点,突出主体责任落实,突出纪律建设,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26.针对新形势新特点,重点围绕科研经费支出、干部选拔任用、重大项目投资、招标采购、院所办公司管理、开展中介服务、检测检验收费、研究生招生、外事活动、经营服务等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和环节,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提高预防措施的针对性,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财务局、科技局、人事局、基建局、成果转化局、国合局、监察局、研究生院、后勤服务中心,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27.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健全完善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需向驻农业部纪检组和农业部直属机关纪委报告。(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各单位纪检组织)
28.深化纪委监督机制改革。纪委要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敢担当、善作为。研究所纪委书记的任免要征求院党组纪检组的意见,研究所纪检监察干部的任免要征求院监察局的意见;研究所要明确纪委书记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纪检监察干部列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研究所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要向所纪委征求廉政意见,没有廉洁方面的问题才能提拔任用。(人事局、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七、加强教育,强化干部监督管理
29.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抽查核实,加强组织监督。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探索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人事局、直属机关党委、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30.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学习贯彻《党章》、《准则》、《条例》和“三严三实活动,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局、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31.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在科研经费专项巡视基础上,突出领导班子遵守政治纪律、“两个责任”履职尽责、纪律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巡视工作领导和巡视力量配备,完善巡视工作制度,加强巡视意见的反馈和整改。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分类处理,注重统筹,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涉及到违法问题的要向有关机关移送线索,涉及到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坚决整改到位。(巡视组、监察局、人事局、直属机关党委)
32.对重点岗位加强经常性教育。坚持谈话提醒机制,抓住出国(境)、出差、项目审批、资金安排、干部选拔、招投标、年节假期等节点,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教育。(直属机关党委、国际合作局、科技局、成果转化局、财务局、人事局、基建局、院办,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33.强化审计监督,加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特别要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的审计,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追踪。(财务局、人事局、基建局、监察局)
34.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开展良好家风建设活动,参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直属机关党委,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八、严明纪律,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35.研究修订89版的《关于建立中国农科院院属监察机构的通知》,对院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原则作出明确规定,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监察局、人事局)
36.院属各单位要尽快建立健全纪检组织,配齐配强纪委书记,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关,坚持高标准选人用人,不断优化年龄和专业结构,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研究所纪检监察干部原则上不能从事财务、基建、经营管理业务,要保证主要精力用于开展纪检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各单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调整、任免,必须征求院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人事局、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37.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做遵规守纪的模范,健全内控措施,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回避、保密制度,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各单位纪检组织)
38.开展业务培训,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强化责任意识。(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各单位纪检组织)
根据以上任务分工,请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责任单位,纳入2016年年度考核任务,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时限进度和任务要求,于2016315日前报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有关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努力抓好落实,并于20161220日前,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报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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