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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贯彻落实201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农业部、中国农业科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落实201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提出以下分工意见(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按各自职责承担相应的任务)。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深入贯彻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纳入各单位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以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通过多种教育形式,提升学习效果。(直属机关党委、监察局、人事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上而下签订责任书。责任书要结合各单位实际,结合责任人所在部门和岗位特点,突出主体责任落实,突出纪律和作风建设。(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3.扛牢抓实主体责任。各级党政负责人要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率领班子履行好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直属机关党委、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4.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各单位纪检组织)
5.建立完善“两个责任”落实、检查考核、倒查追责制度。强化“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促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直属机关党委、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6.认真贯彻《问责条例》。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持续释放严肃执纪的强烈信号,问责一个、警示一片,以严厉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7.把思想建党放到至关重要位置。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加强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党章党纪为尺子,使党员知荣耻、明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直属机关党委,各单位党组织)
8.加强警示教育。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组织集体约谈,点名道姓通报违法违纪案例,增强干部职工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感,划清纪律红线,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9.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好谈心谈话、“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强化组织观念,增强组织活力。(直属机关党委、监察局、人事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10.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民主集中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组织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其监督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执行到位。(直属机关党委、监察局、人事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三、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两项工程”,促进科研经费规范使用
11.继续抓好科研经费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各单位信息公开平台要在实现网络化、多功能、兼容性上下功夫,要与财务管理系统和预算执行进度相结合,做到实时查询、实时公开,使科研经费在阳光下运行。(监察局、财务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12.“采购平台”实现高效运行。完成采购平台技术升级改造,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行和管理监督机制。要加大培训、推广、应用力度,使各单位能通过采购平台采购的试剂耗材等科研物资都要在平台采购,没有入驻的单位要积极对接,统一入驻,推进全院试剂耗材实现线上采购、有效监督,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监察局、上海兽医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13.加强科研财务助理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加快推进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加强对财务助理在预决算编制、经费报销、项目验收等方面的培训指导,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财务局、科技局、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14.全面推进“防火墙”工程。督促各单位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党委会、所务会、职代会、学术委员会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决策程序制度化、决策机制民主化,构筑科学决策“防火墙”。(院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科技局、人事局、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15.健全完善并落实好内控机制。财务部门要履行好科研经费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内控机制,进一步提高财务信息化水平和业务管理水平。(财务局、监察局、科技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16.加强新形势下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政策研究。着力抓好中办〔201650号文件等科研管理新政策的贯彻落实,对已经出台的专家咨询费、横向课题经费、财务助理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研,不断修订完善制度并监督落实。密切结合实际,研究和探索科研经费管理新思路、新机制、新模式、新经验,提出符合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适应农业科技创新需要,并有利于加强经费使用风险防控的措施和制度建设意见。强化院所两级法人责任,完善各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立内部风险防控和监管机制,促进科技创新工作开展。(财务局、科技局、监察局、人事局,各单位党组织)
17.组织开展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政策巡回宣讲活动。宣讲、解读中办〔201650号文件等科研管理政策,使广大科研人员了解国家一系列鼓励创新、鼓励成果转化以及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掌握并合理利用好政策,调动科技创新积极性。同时,提醒科研人员不踩红线、不越底线,遵守科研道德,弘扬优良作风。(监察局、财务局、科技局、人事局、成果转化局、基建局、国际合作局、院办)
18.持续开展科研经费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巡视牵头、审计先行、监察跟进”的组合拳模式,强化问题导向,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不出系统性风险、不出重大案件,减少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确保科研经费高效使用、多出成果。(巡视组、监察局、财务局、人事局、直属机关党委、科技局、成果转化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四、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效
19.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密切关注四风隐身衣的新形式、新动向,以查纠公款宴请、公款旅游、公款消费、公车私用为重点,综合运用巡视、审计、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等多种手段,着力发现、严肃处理党员干部顶风违纪问题,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严防“四风”反弹。(监察局、巡视组、直属机关纪委,各单位纪检组织)
20.紧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拉长监督“探头”。加强对基本建设、政府采购、招考招录、项目评审、房屋经营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强化对院所办企业、试验基地、学会协会、刊物编辑部、质检中心等的监督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挂靠谁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依法依规管理。(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财务局、科技局、人事局、基建局、成果转化局、国合局、研究生院、后勤服务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基本建设领域(基建局、财务局、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政府采购领域(财务局、基建局、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招考招录(人事局,研究生院、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项目评审(科技局、财务局、成果转化局、国合局、人事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房屋经营(后勤服务局、财务局、成果转化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院所办企业、试验基地等(成果转化局、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学会协会、刊物编辑部、质检中心等(科技局、院办公室,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21.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把干部任免“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的要求监督落实到位。(人事局、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22.加强重点岗位关键时间节点廉政教育。坚持谈话提醒机制,抓住出国(境)、出差、项目审批、资金安排、干部选拔、员工入职、招投标、年节假期等节点,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教育。(直属机关党委、监察局、国合局、科技局、成果转化局、财务局、人事局、基建局、院办,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23.强化审计监督。加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做到凡提必审,凡离必审。组织开展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和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检查,抓好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财务局、人事局、基建局、监察局)
24.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化解矛盾。(院办、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五、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加强制度建设
25.对巡视整改任务实施“回头看”。整改任务尚未完成的,要加快推进,加强督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将政治收获、思想收获、制度收获、文化收获、作风收获长期保持下去,打造永久巡视组。(院办、直属机关党委、监察局、科技局、人事局、财务局、基建局、国合局、成果转化局、后勤服务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26.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将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把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上升为制度规范,切实扎紧织密绑牢制度笼子,构建推动科研机构改革创新发展的现代院所制度体系。(院办、直属机关党委、监察局、科技局、人事局、财务局、基建局、国合局、成果转化局、后勤服务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六、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27.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巡视在加强党内监督中的重要作用,紧跟中央巡视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研究建立符合农业科研单位特点的巡视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巡视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坚持院领导带队反馈巡视意见机制,监督指导各单位落实巡视整改方案,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进行严肃处理。(巡视组、监察局、人事局、直属机关党委、财务局、科技局、成果转化局)
七、严格自律,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28.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努力强化纪检监察队伍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采取自主办班、委托培训、协同办案、联合督导等方式,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各单位纪检组织)
29.认真落实院党组《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暂行规定》。要配齐配强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干部。选拔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人事局、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30.健全纪委领导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定期报告、日常督促指导、执纪统筹协调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全院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党组纪检组、直属机关纪委、监察局,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根据以上任务分工,请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责任单位,纳入2017年年度考核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时限进度和任务要求,于2017315日前报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有关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努力抓好落实,并于20171210日前,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报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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